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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0:50   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平台

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桂林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学校2020年第十五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第十四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

                                                                   2021115

 

 

 

 

桂林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平台

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依托我校建设省部级以上及其他高层次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根据国家、部(委)及广西有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重点科研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国家级、省部级及其他参照执行的高层次科研平台。

第三条  平台建设与运行主管单位有明确管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明文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第四条 平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防范平台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和意识形态风险,保障平台正常运行。

(二)平台负责人是平台建设和运行的直接责任人。

(三)结合学校整体建设规划,编制平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

(四)组织实施各类科研工作的开展,承担与国家、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研任务,积极组织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五)凝聚科研队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建设具有创新意识和集体精神、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六)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努力成为公共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基地。注重提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

(七)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平台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

(八)各平台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估和考核等,并向科技管理部门提交工作年报。

第三章 建设与运行

第五条  平台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  主任的任职条件、遴选、聘任与管理模式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副主任由平台主任提名,报学校审批后聘任。

第七条  平台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流动人员由平台主任根据需要提出聘任。

第八条  平台学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为平台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职责是审议平台的建设规划、发展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等。学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由913名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委员聘任当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学术委员会中自治区内专家委员不超过二分之一,校内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形成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平台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人员依托平台形成的研究成果应按要求标注。

第十条  平台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应当建立门户网页,通过网页发布课题指南、工作动态、科技成果与年度报告等信息。

第四章 科研业务和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  平台应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设立自主研究课题,支持实验室固定人员开展持续深入系统性研究。

第十二条  平台应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通过设立开放课题吸引本平台以外的学者开展基础科学研究。允许平台将开放课题经费划拨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  平台负责《XX资助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制定、发布、申请受理、课题评审、立项、验收等工作,并对资助课题进行全程管理。

第十四条  申请指南的制定与发布。

(一)平台应明确主要研究方向,制定自主研究课题和开放课题指南,并上报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二)平台应依据发展规划通过平台网站等渠道,对外发布下年度《申请指南》。《申请指南》应明确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验收指标、任务期限和资助金额。

第十五条  课题申请:申请者按照各平台当年度申请指南和相关管理规定,填写、递交《XXX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第十六条  课题评审:平台负责组织课题的评审工作,课题评审包括初评、专家评审和立项三个阶段。

(一)初评:平台学术带头人负责课题的初审,并提出建议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资助:

1. 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 不符合申请指南范围;

3. 申请者不符合课题申请者条件

4. 低水平同类重复研究;

5. 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不清;

6. 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或申请者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所申请课题的研究工作;

7. 申请经费过多,平台无力支持;

8.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不法行为。

(二)专家评审:由平台学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对高水平成果曾标注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的开放课题申请者给予优先资助)。平台主任根据评审意见择优资助,确定建议资助课题及金额;主任签字后报科技管理部门备案。

(三)立项:平台对拟立项的项目进行公示,根据相关规定下达立项通知书。

第十七条  申请者接到立项通知后,在1个月内签订课题合同书。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第十八条  课题过程管理。

(一)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3年,研究周期为2年及以上的课题,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二)课题组在实施过程中若进展不顺利或需对原研究内容作出重大调整时,应提交调整申请,经平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整。若课题因故中断无法继续进行,或未经批准而严重偏离研究内容,收回资助经费。

第十九条  课题结题:平台统一组织结题。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提交:

(一)结题报告。

(二)发表论文、著作、专利申请或授权、获奖情况等复印件(相关成果均应标注“XXX重点实验室或XXX工程研究中心等开放课题/自主课题资助,鼓励标注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或通讯单位)。

(三)经费使用报告。

第二十条  经费管理。

(一)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平台的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开放课题、自主课题经费开支应遵守桂林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制度及任务书的经费预算。

(三)平台经费由主任负责管理,依法合规执行。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  平台的评估主要包括定期评估和年度考核。定期评估的规则和具体操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年度考核按《桂林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年度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执行,参加年度考核的平台需上报《重点科研平台年度工作年报》(详见附件2);定期评估与年度考核一般不同时进行。

第二十二条  定期评估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重点科研平台,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第六章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

桂林理工大学重点科研平台年度考核细则

 

第一条  年度考核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条  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水平与成果、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开放交流、共享与服务、运行管理等,具体考核指标见表1和表2

第三条  参加年度考核的平台需上报《重点科研平台年度工作年报》。

第四条  年度考核专家组由区内外学术水平高、熟悉平台工作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区外专家不得少于1/2

第五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类。

第六条  平台在参加年度考核工作中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 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建设绩效(80分)

任务完成

15分)

年度计划完成整体情况(15分);

定位与发展潜力(10分)

1.实验室定位与研究方向(3分);

2.发展思路与潜力(3分);

3.实验室特色与优势(4分)。

研究水平与贡献(与研究方向相匹配)

20分)

1.承担国家、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情况(8分);

2.代表性研究成果水平与学术影响、在社会经济发

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中的贡献、投入产出比(7分);

3.合作研究与自主研究课题的组织情况和实施效果(5分)。

科研团队建设 (与研究方向相匹配)

20分)

1.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带头人作用(6分);

2.队伍结构与人才梯队(4分);

3.青年骨干培养与引进(6分);

4.客座教授与博士后研究人员情况(4分)。

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与研究方向相匹配)

15分)

1.推动学科建设水平提升(5分);

2.促进学科交叉和新兴学科发展(4分);

3.研究生参与科研课题及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3分);

4.创新人才培养质量(3分)。

开放与运行管理(20分)

开放交流

10分)

1.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2分);

2.实验室开放与开放课题设置(4分);

3.仪器设备和资源开放共享(2分);

4.学术委员会活动(2分)。

运行管理

10分)

1.运行管理机制及制定建设(2分);

2.经费按进度使用情况(2分);

3.材料收集(平台会议、成果收集、交流情况等均有文字记录或者图片)、各种年报、总结、信息是否及时上报(2分);

4.实验室网页建设及宣传(2分);

5.创新氛围和学风建设(2分)。

总分

注:考核等级界定,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

不合格(<60分)。

2 工程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工程技术

研发能力

与水平

25分)

创新水平

10分)

1.总体定位和研究方向(3分);

2.工程技术重大突破(3分);

3.标志性成果影响力(2分);

4.承担国家或地方重点重大科研任务情况(2分)。

人才与队伍

10分)

1.中心主任与技术带头人作用(3分);

2.研发及工程技术队伍结构(2分);

3.青年骨干培养与引进(2分);

4.工程技术队伍团队攻关能力(3分)。

装备与场地

5分)

物理空间与仪器设备分布合理,满足工程技术研发及创新发展需要(5分)。

成果转化

与行业贡献

35分)

服务地方

20分)

社会服务类项目经费的进账情况(20分)。

成果转化

10分)

1.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及成效(2分);

2.专利转化收益(3分);

3.校企合作研发任务及经费保障(2.5分);

4.承担政府产业化项目情况(2.5分)。

行业贡献

5分)

1.工程化典型案例,推广示范作用(1.5分);

2.对行业(区域)产生直接经济社会效益(1分);

3.主持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1.5分);

4.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1分)。

学科发展

与人才培养

20分)

学科建设

10分)

1.支撑学科建设水平提升的作用(5分);

2.促进学科交叉和新兴学科发展(5分)。

人才培养

10分)

1.本科、硕士、博士培养(4分);

2.实习实践基地设立及学生创新创业情况(3分);

3.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3分)。

开放与运行

管理

20分)

发展潜力(8分)

近期目标及中长期发展前景(8分)。

开放共享

5分)

1.仪器设备和资源开放共享(2.5分);

2.技术研发合作交流情况(2.5分)。

管理与支持

7分)

1.内部规章制度、运行管理机制、评价考核体系等(3分);

2.技术委员会支撑作用(2分);

3.科研氛围、学术风气(2分)。

总分

注:考核等级界定,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

附件2

重点科研平台XX年度工作年报

(提 纲)

一、研究工作与成果水平

(一)平台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情况和成效。

(二)平台最新研究进展,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水平和影响(获奖、专利和论文等)。

(三)平台承担的重要项目、重大研究成果典型案例(13项),请在附件中附相关原文或图片。

(四)平台构建情况。

二、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一)平台队伍的基本情况。

(二)平台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措施与取得的成效。

(三)本年度引进和培养的优秀人才典型案例(以固定人员为主)。

三、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

(一)平台相关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二)平台开展学术委员会活动情况。

(三)开放课题及执行情况,利用开放基金完成的优秀成果案例(3项左右)。

(四)参与国际重大研究计划,举办或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情况,国际合作取得的突出成绩。

(五)平台作为本领域公共研究平台的作用,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和共享情况。

(六)平台网页建设情况。

(七)平台开展科普工作情况。

四、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

(二)技术转移情况。

(三)重要成果产业化情况。

五、平台大事记

(一)平台开展学术委员会的相应会议纪要、文字和图片材料。

(二)国内外对平台的重要评价,附相应文字和图片材料。

(三)相关领导考察平台的图片及说明。

(四)研究方向或名称的变更、人员变动、大型仪器设备添置等情况。

(五)其他对平台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六、相关学院支持平台建设情况

(一)科研用房情况(是否相对集中、总面积是否达1000平方米以上)。

(二)仪器设备情况(设备原总值是否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其他支持科研平台建设的情况。

七、平台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八、平台下一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说明:1. 年度报告编写限5000字以内;

  2. 报告内容和所涉及的科研平台数据必须客观真实

3. 请提供相关照片35张(照片标题写明时间、人物、事项,

大小在1M以上,作为邮件附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