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重大会议(活动)、
重要规章制度立项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科学统筹做好学校2021年度重大会议(活动)安排和重要规章制度建设,增强工作谋划意识和能力,推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学校2021年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21年度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规章制度计划立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重大会议(活动)。
1. 涉及全校范围或系统性的重大重要会议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年度会议(如教代会、运动会、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校庆系列活动、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暨就业工作会等),以及其他计划召开的非年度大型会议(如教学工作会议、科技工作会议、研究生工作会议等)。
2. 各单位、各部门承办的需要校领导出席的全区、全国或国际会议、活动。
3. 因某专项工作本年度完成而计划举行的重要专项工作会议、活动、仪式、典礼。
以上所指“重大、重要”范围,一般为需要全校教职工或全校整届别(局部)学生,全体中层干部或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且需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或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出席的年度内计划召开举办的会议(活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临时安排的符合上述定义范围的会议(活动)也应第一时间按本通知要求向党办校办书面报备会议材料。
(二)重要规章制度。
指根据上级会议(文件)要求或者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而需要制定、修订的,涉及学校全局性或系统性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如针对教学、科研、人才培养、人事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而制定、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各单位、部门制定只在本单位、本部门范围内执行的规章制度不在此列。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年度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规章制度立项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上级关于转变文风会风、严控“文山会海”的重要改革举措。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统筹,切实做好本单位、部门2021年重大会议(活动)及重要规章制度立项计划,对于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活动(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以及因上级要求而举行的会议、活动除外)、规章制度,原则上不予以举办、受理。
(二)各单位、各部门提出的年度会议、活动、规章制度计划,需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涉及多个单位、部门共同承办的,牵头部门要事先做好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一致后方可报送。
(三)对于列入年度计划的会议、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计划时间节点推进,提前组织谋划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并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报送会议(活动)方案(含日程安排、人员范围、议程、领导讲话素材稿、主持词等材料),经党办校办审核认为准备充分的,方可确定具体召开日期。
(四)对于列入年度制(修)订计划的规章制度,各主办部门单位要按照《桂林理工大学规章制度制(修)订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好各项程序手续。
(五)请各单位、部门于2021年3月15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部门2021年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规章制度立项计划(附件1、附件2)报送至党办校办秘书科。纸质版需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至雁山校区行知楼A404或屏风校区办公楼210,电子版发送至msk@glut.edu.cn。
附件:1. 2021年重大会议(活动)计划汇总表
2. 2021年重要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汇总表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附件1
2021年重大会议(活动)计划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负责人(签名):
序号 |
会议(活动) 名称 |
参加人员范围 |
人员规模 |
时间 节点 |
地点 |
承办单位 |
拟邀请领导 |
备注 |
1 (此为填报示例) |
2020级新生开学典礼暨军训开训典礼 |
全体校领导,党办校办、教工部、学工部(处)、研工部、武装部、教务处、校团委、招就处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新生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全体2020级研究生、本科生。 |
约7000人 |
2020年9月上旬 |
雁山校区 新体育馆 |
学工部(处) |
全体校领导,其中李国忠书记讲话、解庆林校长讲话、吴志强主持、邓国彬授旗;名誉校长(讲话)、军训承训部队领导(讲话)。 |
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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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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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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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拟邀请领导情况,需注明邀请领导单位及出席会议目的(分致辞、讲话、出席)。
2. 会议(活动)举办时间,对于能确定具体时间的应写明具体日期,不能确定具体日期的应明确到某月份的上、中、下旬。
附件2
2021年重要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负责人(签名):
序号 |
规章制度名称 |
类 别 |
制(修)订理由、依据 |
完成时间 |
备注 |
制定 |
修订 |
1 |
桂林理工大学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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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由:2015年学校章程发布以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章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奋斗目标等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原《章程》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形势与发展的需要,需要重新修订。 依据: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双一流”建设方案、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订)等。 |
6月中旬完成修订稿并提交教代会审议;7月份报教育厅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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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制(修)订理由或依据一栏需说明制(修)订该规章制度的理由,注明制定、修订所依据的上级会议或文件名称(列出具体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