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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学校2021年度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0:11   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3号)要求,对标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制定的目标任务,学校组织了本年度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发监中心审核、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以生为本,直击痛点’——《化工热力学》课程教学创新与实践98项目为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校级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校级重点项目为49项,已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同时,结合各单位(部门)历年立项与结题情况,根据立项范围以及学校向一线中青年教师(45岁以下)倾斜、向未获得过校级教研教改立项


倾斜、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研教改等政策,从未推荐自治区级的申报项目中择优推选49个项目为校级一般项目。

二、经费资助

校级重点项目将根据自治区评审结果另行安排经费资助;校级一般项目本年度学校层面无经费资助,鼓励各项目依托单位自筹经费资助。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研究时限原则上为2年,须接受中期检查并按校级项目结题要求按时结题。推荐上报自治区教育厅的校级重点项目如获自治区级立项,按自治区级结题要求结题,无需再办理校级结题;如未获自治区级立项,则按校级结题要求结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题的,追回资助经费,并按《桂林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桂理工教〔201718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各项目负责人须进一步明确各项研究与建设任务,按研究计划开展改革与实践工作,并争取在高级别刊物上发表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

(三)项目所在单位须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所承担项目的管理工作,在政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建设给予支持,并及时督促项目按期保质结题。

(四)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指导,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力争取得高质量的改革成果,进而推进学校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附件: 桂林理工大学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一览表.pdf


桂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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