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
提前毕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第十一次党委常委会会议、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
2021年11月5日
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
提前毕业管理办法
为规范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管理流程,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申请提前毕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况均不得申请提前毕业。
(二)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基础上,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或一年毕业。
(三)申请提前时已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和环节,获得应修学分。
(四)学术成果除按各学科在《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基础上制定的不低于学校要求的学术论文(成果)外,须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增加获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 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2篇SCI/SCIE/SSCI/A&HCI收录论文(论文质量具体要求由各学科制定),须见刊或在线可查(on line)。
2. 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3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 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
4.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创新成果。
增加发表的学术成果须是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五)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资格审查,按要求完成学位(毕业)论文。
第二条 获得提前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查同意,学院公示无异议。
(二)通过提前毕业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
(三)学位(毕业)论文送审成绩都在85分以上(含),其中至少三个送审成绩在90分以上(含)。
(四)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公示无异议。
第三条 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可根据实际,制定不低于上述条件的提前毕业标准,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执行。
第四条 提前毕业审批程序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只能申请一次提前毕业。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一)个人申请
申请提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填写《桂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交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等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查
导师同意后,由学院组织提前毕业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博士生是否通过提前毕业预答辩进行投票。预答辩通过后,由所在学院给出审查意见。
(三)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上报材料,作出是否同意博士研究生论文送审的意见。未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复同意,不能安排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送审、论文答辩以及相关毕业事宜。
(四)公示及论文送审
经研究生院公示无异议,安排学位(毕业)论文送审。论文送审成绩达到提前毕业要求的,向学院申请进行提前毕业学位(毕业)论文答辩。
第五条 学位(毕业)论文送审成绩未达到提前毕业要求或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取消其提前毕业资格。待博士研究生达到基本学制年限时,可按正常毕业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重新进行预答辩、学位(毕业)论文外审和答辩,正常申请毕业的论文送审和论文答辩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