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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盈趣科技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10:57   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

“盈趣科技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桂林理工大学盈趣科技奖学金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桂林理工大学

                               20201022

 

 

 桂林理工大学“盈趣科技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表达对母校的感恩之情,激励学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回报社会。校友李京生先生牵线,设立“盈趣科技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经研究,制定本评定办法。

第二条 “盈趣科技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同时实行公示制度,保障学生对评定过程和结果的知情权。

第二章 评选对象和奖励金额

第三条 评选对象和人数为学校如下学院的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每年奖励名额16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6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4人)、外国语学院(2人)、理学院(2人)、商学院(2人)。

第四条 每人奖励额度为2000元。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上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或院级以上通报批评;

(三)学习刻苦努力,上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四)已办理过正式注册手续,无恶意欠费现象。

第六条 “盈趣科技奖学金”评选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一)上个学年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参加评选的上一个学年内的智育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30%范围内;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或者在学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任职并担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50%范围内;或者积极参与挑战杯等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经学院推荐,可以参与评选。以上因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和参赛获奖放宽条件的人选每年总体不超过5人。

第四章 评定程序

第七条 评审程序

(一)申请与推荐。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指定学院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盈趣科技奖学金”申请。

(二)初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盈趣科技奖学金”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学生工作处。

(三)审核。学生工作处对学院上报的人选进行复核,并按照择优评定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四)评定。由学校组织“盈趣科技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审查评议,确定获奖人选,并征得捐资校友同意。

(五)公示。学校对评定通过的“盈趣科技奖学金”获奖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批准。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校发文公布。

第五章 发放和管理

第八条 “盈趣科技奖学金”每年10月评定一次,11月中旬颁发。

第九条 获奖学生需于下半学年结束时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总结,由学院妥善保存。

第六章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校友办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