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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一校一策”监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 16:36   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桂林理工大学“一校一策”

监督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学校党委各部门,各二级纪委:

现将《桂林理工大学“一校一策”监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921


桂林理工大学“一校一策”监督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一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校,强化履行学校纪委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做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靶向监督,特制定本监督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严格科学精准有效开展日常监督,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查找问题偏差机制。通过结合常态化监督、专项督查检查、研判信访线索、抓严抓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工作,进行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权力运行分析研判,查找政治建设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二)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1+N”监督体系,通过健全完善包括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委部门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为主体的“1”个党内监督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以宣传、科技、人事、财务、审计、基建等“N”个部门形成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联合监督的监督体系。

(三)建立推动问题整改机制。综合运用提醒谈话、约谈函询、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专题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建议、进行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方法,推动形成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集中整改、常态化整改的机制。

(四)建立监督成果运用机制。把监督成果作为政治生态评估的重要依据,通过深挖思想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督盲点,把政治偏差及整改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态研判的重要内容,实施“画像”监督。把监督成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进行考评。把监督成果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条件,严把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关,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条件,对“带病提拔”的干部实行倒查,对政治标准把关不严的严肃处理,对存在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监督方式

(一)结合日常监督查找政治偏差。综合运用谈话函询、专项督察督办、走访调研、列席会议、听取汇报、调阅资料、情况通报、受处理人员跟踪回访等方式方法,聚焦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从日常监督中发现和分析政治问题,推动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贯通融合、产生综合效果。

(二)结合专项工作盯防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防范重大风险、乡村振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等重要专项工作相结合,对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确保党中央、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三)结合信访线索处置处理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以信访线索处置办理为抓手,通过对问题线索梳理和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和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建立健全预防机制,推动“两个责任”扛牢扛实,形成加强干部教育、强化法纪震慑、规范权力运行的良好效果。

(四)结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是否履行、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完善、整改成效群众是否满意,突出政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实施检查或调阅、审查文件和资料、开展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发现问题,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监督内容

(一)政治建设监督

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政治监督根本目的,牢牢把握“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忠实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导向作用,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1.监督各级党组织健全“第一议题”制度规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广西工作和高校办学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监督党委中心组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推动学深悟透、知行合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监督对象:党办、宣传部;各级党组织。监督方式:会议监督)

2.监督各级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要求,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有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政治监督的制度文件,列出监督清单,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要点、监督方式,确保监督精准精细。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汇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提醒谈话和约谈诫勉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对象:党办、纪委办;二级纪委。监督方式:专项监督)

3.监督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重要党内法规及时跟进学习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需要,修订完善与本单位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事项的监督。(监督对象:党办、组织部;各级党组织。监督方式:日常监督)

4.加强对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的检查。总结第一轮、第二轮党委巡察经验,推进党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开展好第三轮党委巡察工作,适时开展党委巡察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解决二级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教职工住宅垫资等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巡视整改任务。(监督对象:巡察办、审计处;各级党组织。监督方式:巡察监督、审计监督)

(二)作风建设监督

1.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监督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广西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情况。持续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变相公款出国出境、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兼职取酬、学术不端、侵占挪用科研经费等易发多发问题。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以权谋私的问题。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在重要节假日到来之际,通过下发通知、开设监督举报专区、开展专项督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方式,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绝不姑息,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监督对象:纪委办;二级纪委。监督方式:专项监督)

2.加强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桂林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林理工大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象: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办;二级党组织。监督方式:专项监督)

3.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监督学校党委严把选人用人关,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强化政治把关作用。对任人唯亲、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敢抓敢管,长管长严。强化廉政审查把关,从严从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鉴定意见出具。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聚焦领导干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开展专项监督。加强纪检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加强对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指导和管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修订完善学校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制度,健全纪检工作学习例会制度,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干事创业能力和监督执纪水平。(监督对象:组织部、纪委办;各级党组织。监督方式:专项监督)

(三)“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党委、纪委、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健全常态化约谈提醒制度,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同级纪委要用好提醒谈话、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约谈等手段开展日常监督。扎实推进“日常+专项”监督,加强“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紧盯“一把手”履职用权、家风建设和“八小时外”等方方面面,做深做细日常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三重一大”事项,根据部门职能和权力运行特点,列出监督检查要点,靶向开展专项监督。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签发工作提醒函或纪检监察建议,将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点对点”签发给联系分管的校领导,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强化发现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监督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贯彻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等法规制度,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查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问题。切实做好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 “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督促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好以案促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监督对象:党办、组织部、纪委办;各级党组织。监督方式:专项监督)

(四)职能部门履职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推动关口前移。修订完善落实《桂林理工大学纪委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再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突出对选人用人、国有资产、校办企业、招标采购、基建后勤、招生录取、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科技科研等管人管钱管物、权力集中或反映较多的工作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开事项清单制度,设定权力边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对象:纪委办;各级党组织。监督方式:专项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纪委委员及纪委工作人员任组员的“一校一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推进、强化协调联动,及时跟踪督导。有针对性地组织与监督相关的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各级党组织要紧扣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找准监督内容、明晰监督对象、落实责任人,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专责监督责任,自觉把监督工作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首要位置,深入推进监督各项内容和任务的落实。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针对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关键处,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大胆进行“自选动作”,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制度机制。

(三)加强总结宣传。各级党组织要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注重总结宣传开展监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成果转化,利用新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一校一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现场调研,及时对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各监督对象和各级党组织要梳理总结“一校一策”监督实施的情况,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提炼经验做法,于2021121日前将有关情况(含电子版)报送学校纪委办。